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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有哪些养老院? 收费情况如何?如何入住?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量:156

长乐老年公寓

收费标准:1000-20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枣庄市市中区颐源医养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1299-3500/元 入住须知 入住需要提前三天办理入住手续,请携带本人及家属的身份证、户口薄,办理手续并交纳费用;提供指定的体检报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家属应如实说明高龄人近期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等生活基本状况;入住时须携带公寓规定的《入住必备物品》,禁止携带宠物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当日,由工作人员与本人或家属共同清点自带的药品、物品,使用自备药品需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向工作人员介绍日常生活习惯、兴趣爱好、饮食习惯、禁忌、注意事项等,有特殊需求者,填写《特殊需求单》。

墨子森林公园养老中心

收费标准 自理老人价格:单人间:1580-2880元;双人间:1080-1880元人/月 ;三人间:980-1680元人/月;多人间:880-1480元人/月 非自理老人价格:1680-4680 元人/月(价格根据房间位置及老人自理程度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墨子养老中心) 墨子养老中心欢迎您前来参观和入住 入住须知 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前需提供近3月内《体检报告》(作为合同附件),并完成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作为合同附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乙方现属于:生活自理老人、生活半自理老人  、生活不能自理老人。

枣庄甘泉护理院

收费标准:1800-5000/元 入住须知 需子女亲属陪同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山亭区柏寿养老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1000-20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凫城乡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社会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社会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办事处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金寺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敬老院

金馨老年公寓

收费标准:800-18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君福老年公寓

收费标准:100-18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阳光老年公寓

收费标准:800-23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枣庄康保老年公寓

收费标准 自理:护理费:300床位费:350,共计:1000元/月伙食费:350  半自理:护理费:500床位费:350,共计:1200元/月伙食费:350 不能自理:护理费:900床位费:350,共计:1600元/月伙食费:350 备注:如遇其他情况如:有急性病,重型病,传染病,及需要特殊护理的,费用面议。 入住须知 1.入住条件 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抡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3)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住程序 到办公室提出入住申请,携带老人的身份证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根据老人实际身体状况和体检资料综合评估,若符合入住条件,则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尽快安排床位,并发入住通知书。双方签定自费入住协议书,并到财务科交纳所需费用,老人入住公寓。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暴、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高新区兴城老年公寓

枣庄亲和源康养中心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厂庄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临城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兴仁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张范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敬老院

滕州善养居老年人照料中心

收费标准:1000-60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金桂园康养中心

滕州市金色老年乐园养老院

收费标准:1000-400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东沙河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洪绪镇福利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镇幸福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阳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老年服务中心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界河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级索镇中心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大坞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东沙河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东郭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洪绪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善南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滨湖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级索镇第一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羊庄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镇敬老院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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