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规范:
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节假日或加班办理,特事特办。服务对象到老年公寓办事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有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服务,免费咨询或提供有关咨询资料。单位或个人来老年公寓办事或来电,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服务,不属于自己办事范围的,要负责引导或告知承办部门。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群众来信来访等,实行限时办结制。
2.违诺现象:
对上级的决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扯皮推诿的;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护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的;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3.处理办法:
在工作中,态度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的,由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服务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违规处理,同时追究班组长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对能马上办理的事,故意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有关人员给予效能告诫。因有关人员主观过错导致没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诫勉教育或违规待岗处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办责任人在年内违诺,第一次给予诫勉教育;第二次待岗学习,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个人资格;第三次给予效能告诫。经办责任人在年内被效能告诫,第一次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定为优秀;第二次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第三次除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外,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处理;调整岗位后当年再被效能告诫的,依照规定予以辞退。
违反服务承诺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投诉办法:
办公室随时接待家属及老人的来访,受理投诉和举报,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 0531—89293093”,欢迎群众监督。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东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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