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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善·乐居清远颐养中心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失能失智| 其他

¥2380-5680 元

200张

床位

综合养老院

类型

城市:

广东 汕尾 城区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十五号区锦绣花园K幢

成立日期:2019年

联系电话:

19923981565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位于清远市锦绣花园K栋,主打“长者养老服务、长者日托中心、长者家政服务、社区营养饭堂”四大特色业务,并提供麻将、象棋、扑克、健身器材、卡拉OK等娱乐服务。

服务内容

护理级别

身体条件

护理服务内容

 

 

三級/全自理

 

身体健康,

思维正常,

判断、沟通能力正常,

日常生活完全能自理。

 

1.每天打扫房内外卫生;

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3.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4.督促洗澡、换衣、服药、放好冲凉水;

5.定期测量血压、体温;

6.护理员24小时值班,定时查房。

 

 

 

三級/半自理

 

年齡75歲或以上。

身体健康,

思维正常,

判断、沟通能力正常,

日常生活小部份需要护理员协助

 

1.每天打扫房内外卫生;

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3.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4.督促/协助洗澡、换衣、服药、放好冲凉水;

5.督促/协助修剪指甲、胡须、头发;

6.定期测量血压、体温;

7.护理员24小时值班,定时查房

 

 

 

 

 

 

 

二級/半护理

 

日常起居生活有部份需要护理员帮助,

轻度痴呆、

轻残、

依赖拐杖或助行器行走

能控制大小便,

自行上厕所解决。

1.每天打扫房内外卫生;

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3.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4.协助洗澡、洗头,洗脸、洗脚;

5.协助穿、脱衣服、鞋袜,梳头;

6.清洗衣服、鞋、袜子,生活用品

(洗刷餐具、毛巾、水杯等)

7.督促/协助修剪指甲、胡须、头发;

8.督促吃饭、饮水、喂药;

9.适时督促/协助到户外活动;

10.定期测量血压、体温;

11.护理员24小时值班,定时查房。

 

 

 

 

 

 

 

一級/全护理

 

日常起居生活全部需要护理员帮助,

重残、

瘫痪、

老年痴呆、

生活依赖轮椅、

大小便失控等。

肢体功能中等障碍或生活规律失常,

自理生活有困难者。

1.每天打扫房内外卫生;

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3.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4.帮助洗澡、洗头,洗脸、洗脚;

5.帮助穿、脱衣服、鞋袜,梳头;

6.清洗衣服、鞋、袜子,生活用品

(洗刷餐具、毛巾、水杯等)

7.帮助修剪指甲、胡须、头发;

8.帮助喂饭、喂水、喂药;

9.扶抱上、下床,移动位置,定时翻身;

10.按时更换成人尿片、辅助排便;

11.适时推到户外活动;

12.定期测量血压、体温;

13.护理员24小时值班,定时查房。

 

 

 

护理

 

患有严重疾病、病危、

胃管进食、特大褥疮、

插導尿管、任何造口、

临终患者等疾病原因给护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1.同上级全护理服务内容;

2.对特大褥疮卧床患者,定时翻身,变换体位,

3.检查皮肤受压情况,定时清洗伤口;

4.对胃管进食患者,打流质喂食,加强看管;

5.定时尿袋排尿及定期更換尿袋,造口护理、

6.细心、严密观察,做好护理个案记录;

7.每天进行血压测量,观察生命体征。

收费及入住须知

(一)入住手续:凡自愿入住本院的老人,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证实无任何

传染病及精神疾病,方可入住。办理入住手续需携带老人及家属户口簿、身份证原

(审核)及老人的3张红底大一寸相片,登记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二)收费方法:

1、院费按老人实际情况所定的护理级别而收费。

2、入住时须缴交1500元生活设施费(不退)及5000元押金(退院时持押金单无息退还), 并预缴

所属护理级别之首月院费。

3、财务收费时间为每月1-5(办公时间:9:00-17:00)。如逾期缴交,必须在该月内缴交

应付院费。 凡逾期超过1个月者,本院将保留追究权利。

(三)请假,30天的观察期,退院须知

1、凡院内老人请假必须一位或以上家属陪同。家属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如需延假,

必须告知主管或班长,以作安排。

2、凡新入住老人设有30天的观察期,① 7天内经院方观察不适宜居住或超出院方照顾能力

范围内的, 通知家属接回,并退院处理;② 30天内经院方观察入住时所定的护理级别

不符合老人的实际情况,与家属沟通须作调整。

3、退院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当月的院费仍须缴交。

(四)老人入住后,院方有权按需要或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重新调床位,并告知家属。

(五)如若老人生病,经医生检查,须送医院医治,电话告知家属后,如家属不能及时到场,

情况紧急时,由我院方联系医院送去医治,所产生的费用由家属承担。

(六)如老人在本院善终后,家属到处理后事,不要惊动到其他老人,严禁在院内使用油烛、

爆竹、撒纸钱。

(七)为加强院方与长者亲属或监护人的沟通和联系,如更改电话号码或住址,请及时通知。

(八)为避免院方与长者家属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本院只对监护人负责,敬请原谅。

(九)凡退院者必须在退院该天起计3个月内交回押金单,办理退院手续,提取押金。

(十)院内探访时间为9:3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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