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遵守院规院纪,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2、入住前须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全面体检,体检合格且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即可入住。正式入住签订协议,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3、需提供入住长者身份证、户口簿、2寸登记照及责任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4、入住老年公寓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房费、护理费、餐费、医疗养老储备金。具体护理费标准根据老人的身体评估以及服务需求决定;
5、入住长者可免费使用公共设施,但入住房内产生的水电费、电视网络费按相关部门据实收取;
6、自带个人用品:①自理:洗漱用品、洗涤用品、三套以上换洗衣物、可进微波炉的餐具等;②护理:毛巾4张、浴巾1张、杯子2个、勺子2把、可进微波炉的饭盒2个、盆子3个、日常洗漱用品(牙刷、牙膏、洗发露、洗衣液、沐浴露、浴花、衣架等)、围兜1-2个、换洗衣服(裤子可多带)、尿垫、尿片、纸尿裤、轮椅、尿壶等,可在用品上标上长者名字;
7、请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院。如自行保管发生遗失,失窃等情况责任自负。不可私自携带和使用家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利器等入院;
8、特别告知:甲方接受长者和监护人的委托,帮助照顾长者的饮食起居和个人卫生。由于养老服务对象群体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规律,长者又是在养老院长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显的过错,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设施、服务直接导致的损害结果,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金华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