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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

新世纪老年公寓 其他

¥1050-4000 元

2000张

床位

养老公寓

类型

城市:

黑龙江 齐齐哈尔 铁峰区

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联通大道78(铁锋区大岗子东700米原新世纪外语学校旧址)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

18218572927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新世纪老年公寓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养老机构,坐落于联通大道78号。环境优美,交通、就医十分便利,是一所集养老、休闲、健身、娱乐、学习于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养老服务机构。
新世纪老年公寓法人吕依媚,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人民大学。公寓总投资两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总计800个房间。分别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和多人间等不同规格的房间,拥有2000 张床位,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老人入住。每个房间家具齐全,配有彩色液晶电视、电话机、紧急呼叫系统及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高标准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24小时提供冷热水。公寓设有电梯六部、咨询接待室、食堂、浴池、医务室、餐厅、洗衣房等生活服务设施,并设有室内健身房、棋牌室、阅览室、卡拉OK练唱厅等多项休闲娱乐场所。
公寓面向社会开放,接受生活自理、半自理及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残疾人入住,采取分区居住管理的办法。
公寓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为了一切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服务理念,推行“孝心服务、亲情服务”,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传承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弘扬敬老助老的时代风尚,“为老人创造精彩的晚年,伴老人度过不老的人生”是全体员工的共同心愿,本着“用爱服务,用心关怀”的理念为入住老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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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呼叫服务:24小时值班服务,各房间均设呼叫系统,有需求或遇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随时到房间为您服务;
健身服务:设健身房、乒乓球场等体育设施,老人根据自身情况或遵医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身体能锻炼;
文化服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厅对入住老人开放,有专职人员指导并适当组织活动;
医疗服务:由本公寓大夫或聘请专家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医疗服务,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康复计划;常见病及偶发性疾病由本单位大夫诊治,老人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医院治疗;
生活服务:为老人打水、备餐、分餐(特殊情况如老人生病,可送餐入室),整理床上用品、桌面、窗台、地面、卫生间。日常为老人清洗衣服(不含内衣),洗涮碗筷,床单每周清洗一次;
亲情服务:倡导精神赡养,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收费及入住须知

收费标准:

房屋朝向 入住标准 收费标准(元/月)
房间号 单人插间 单间 双人间
自理区 东    厢 01-03 1100 2000 2200
东    厢 5 1150 2100 2300
正    阳 07-11 1150 2100 2300
正阳:里套/外套 06、12 1250/1350 2400 2600
西    厢 15-17 1050 1900 2100
西    厢 13 1150 2100 2300
北    侧 18-20   1800  
中    间 21   1000  
护理区 正阳(1-6楼) 双人间 1200 2200 2400
东    厢 双人间 1150 2100 2300
西    厢 双人间 1100 2000 2200
北    侧 双人间 1050 1900 2100
正阳(7楼) 双人间 900 1600 1800
北侧(7楼) 双人间 850 1500 1700
护理区 护理级别 护理费 说明:               
特级 1000 护理费是在床费、伙食费基础上根据入住老人需享受的护理等级,而另外交纳的费用。
护理 600

 注:
1、各楼服务区功能:楼内房间均设有独立卫生间,二十四小时冷热水,房间内配有数字电视,紧急呼叫器,家俱齐全。楼内设有六部电梯、会议室、护士站、活动厅、浴池、超市等。
2、免费服务项目: 每日整理房间内务、房间卫生、冷热水供应,娱乐健身、康复训练、保健看护查房、测血压、洗补衣物,洗浴等。

入住须知:

1. 入住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近期照片、近期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医院)。
2. 委托人应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
4. 入住人员必须为无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通知家属立即接回,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摔伤、打人、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5. 按季度交纳费用,每季度末25日止31日交纳下季度的生活服务费。
6. 本院设有医疗保健室,入住老人需交医疗备用金。
7. 委托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8. 送养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灵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若有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家属和单位承担。
9. 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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