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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1000-2000 元

150张

床位

养老公寓

类型

城市:

吉林 吉林 昌邑区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2号(密哈小区附近)

成立日期:2009年

联系电话:

0432-63030960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是经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养老机构,是集养老、康复、健身、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场所。金色晚年公寓位于风景秀丽的龙潭山附近,占地面积3000对平方米,环境优雅、室内宽敞明亮。内设高档夫妻间、双人间、单人间、多人间,拥有150多张床位。我院同时接纳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个房间均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间、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公寓备有可用电梯、中央空调、采用地热式取暖。公寓还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健身室、医疗保健室及室内外健身器材。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的一日三餐,并可根据需要制作特餐、家宴、寿宴等。我们将为老人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饮食和作息时间。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金色晚年公寓以“代儿女尽孝、为社会分忧、送一份关怀、献一份爱心”为宗旨,用周到的服务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让老年朋友体验家的温暖,让老年朋友和我们一起享受养身的快乐。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是老年真正的乐园。欢迎老年朋友来我院参观入住。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吉林省吉林市金色晚年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服务内容

我院同时接纳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个房间均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间、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公寓备有可用电梯、中央空调、采用地热式取暖。公寓还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健身室、医疗保健室及室内外健身器材。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的一日三餐,并可根据需要制作特餐、家宴、寿宴等。我们将为老人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饮食和作息时间。

收费及入住须知

入住须知:
一、 外出入住老人外出,委托人须在入住合同上写明,同意外出,公寓给老人办理出入证,未办证的老人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有人随行,需请假经公寓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老人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二、 会客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1: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 财物保管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 护理级别调整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委托人接到通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埋服务。
五、 就医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疗,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或新合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老人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公寓护理人员在医院陪护,每天支相应陪床护理费。
六、安全防护公寓内有求助救护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老人不得在室内抽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不准酗酒闹事、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炉子、灶具带入公寓,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公寓就餐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浆、稀饭、面糊、鸡蛋、馍、面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汤、米饭、面条、馄饨、饺子、包子等;晚餐:提供稀饭、馒头、炒菜等。 2、周定食谱,可供老人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它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统一送饭菜到房间。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
八、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托人应向公寓提出申请。 2、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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