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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晟泰武当养生院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1300-3500 元

200张

床位

养老公寓

类型

城市:

湖北 十堰 丹江口

地址:

湖北省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民政局后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

18218572927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丹江口市老年公寓于2012年6月12日批复成立。现有干部职工23名。其主要职责为面向社会接收生活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特护的老人和残疾人等,不影响他人休养,适合群体生活的人入住,为社会自费代养人员提供有偿服务。
公寓内外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一所集养老、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公益性养老事业的服务机构。公寓设计床位300张,分别设有三室一厅、两室一厅、一室一厅等不同标准的房间,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老人入住,每个房间配有小桌椅、沙发、彩电、冷暖空调、紧急呼叫器装置、消防报警系统、24小时摄像监控及专门为老人设计的高标准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热水。公寓走廊、卫生间、楼梯均安装了专用扶手。为方便老人上下楼配备有电梯。公寓还设立有咨询接待室、食堂、家属餐厅、洗衣房、医疗室等服务设施。并有室内健身房、棋牌室、阅览室等多项休闲娱乐场所供老人使用。为方便老人家属看望老人时就餐及代养老人过生日举行宴会,公寓还设有接待室、宴会厅及客房提供有偿服务。
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老年公寓坚持“一切为了老人,老人为了一切”的服务宗旨,推行孝心服务、亲情服务,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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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生活服务:
公共卫生清洁、消毒
公共设施设备清洁、维护
房间设施设备维护
公寓内24小时值班服务
代订报、代送报、带邮寄服务
2.清洁服务
每日公共区域及生活垃圾清洁
每日一次生活垃圾收集
每日一次房间擦尘或拖地
每周一次房间卫生彻底清洁
每两周换洗公寓配备的床单、被罩、枕套
3. 医疗服务
建立入住者健康档案
每年一次体检
健康咨询、老年常见病预防讲座等
4. 娱乐休闲服务
休闲、娱乐活动场所的免费使用
每月组织娱乐活动、文化活动
新闻及社会动态信息交流、知识讲座等
5. 护理服务    
1) 餐饮服务
营养配餐、帮助饮食、水分摄取、收拾餐具
2) 身体护理
洗脸、洗手、洗头、泡脚、剪指甲、掏耳垢、刮胡子
口腔护理、义齿护理
洗浴(全身、部分)、擦澡(全身、上半身、下半身、脸、手)
穿脱衣护理、更换衣物、整理床铺、更换寝具
翻身、褥疮处置及预防
排泄诱导、排泄护理、更换尿布、会阴护理
步行护理、轮椅移动护理、视觉障碍者的护理
3)健康管理
体温、脉搏、血压、服药指导、喂药
4)精神慰藉
阅览、读报、聊天
老年常见病的预防及护理知识讲解
娱乐活动、文化活动、新闻及社会动态信息交流
5)外出活动
散步、晒太阳、医院
6)特殊需求服务
根据老人需求定制

收费及入住须知

收费标准:

1、护理费:
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护
400元—2200元
2、房间费用:
三室一厅、二室一厅、一室一厅
400元—1000元
3、餐饮费:
每月每人500元
入住须知:

一、凡有意入住老年公寓者,须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公寓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所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服务合同中要求经公寓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订养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
入院前的体检或近期(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文件。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老年痴呆调整到痴呆班),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体检项目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等。
入住时须携带自换衣服及相关日用品。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寓批准方得更换。
二、入住老人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的活动,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入住老人及其家属不允许在楼内吸烟、酗酒、大声喧哗。入住人如出现违规、自杀、自伤、自残的情况,以及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等行为,公寓有权予以制止,所发生后果由行为人、保证人及其家属负责,情节严重的,公寓可解除养老合同,限期入住人离开公寓。
入住人因不遵守公寓规章制度和警示、提示,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损失,公寓不承担责任。
三、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以平和的心态与其他入住老人相处,不准骂人、打架斗殴,以防造成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摔伤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不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故意伤害他人,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及他人伤害。
四、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服务,按时就餐,按时作息,积极参加公寓的娱乐健身活动,为维持公寓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衣冠不整时切勿到自住房间外活动。
五、积极配合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爱护一切公物,节约能源,按照院内规定,不得使用燃器、利器、刀具、电炉、电锅、电热毯等有危险性用品。退寓时,屋内物品少件或破坏均需按价赔偿。
入住人不得从事维修电器和私接电线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所造成后果由入住人及其保证人负责,公寓不承担责任。
由于入住人不当使用电器造成的损害,公寓不承担责任。
六、贵重物品,应交公寓前台妥善保管,自行保管发生丢失的,公寓不承担责任。
七、遵守养老院的外出实行请假制度,不准私自外出。入院者外出或家属接老人外出均应到护理部请假登记,凭外出请假单方可离院。
入住人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情况,公寓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私自外出的,只负责通知家属的义务,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老人外出回院后需要到护理部办理销假手续。
八、养老院不是医疗机构,在入住人出现急病、重病、自然摔伤、病故等事件时,公寓只负责通知入住人家属,情况紧急时将病人送入医院急诊,不负责陪护和办理住院、转院等事宜,也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九、老人入住时应将携带的全部药品交甲方护理部保管并登记。应向护理人员说明哪些是每天服用的,哪些是备用的。需服用时由护理人员监督服用并做记录。
十、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变质食物。请家属配合,不给老人送不适宜老年人食用食品,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本院不承担后果。
十一、保证人及入住老人其他近亲属,应当与公寓保持联系,联系方式及地址变更后要及时通知公寓,否则对造成不能通知或延迟通知入住老人的关系人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居住同一房间的老人,因相互之间处理不好关系,经二次调解,仍无法改善关系,第三次则由本院统一调整,不服从或仍不改正者,劝其离开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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