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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失能失智

¥1080-1880 元

300张

床位

养老公寓

类型

城市:

山东 淄博 高青县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交警大队北邻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5日

联系电话:

18218572927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占地20亩,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是全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五星级养老机构。自2014年8月25日由桓台夕阳红老年公寓实行公办民营,自运营以来,以“让老人开心、让儿女放心”的服务信念,亲情式服务为入住老人营造温馨的家园,完备的设施、优质的服务让老人在这里充分享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医的天伦之乐。目前已经入住42名社会老人,54名五保老年人。现将相关运营情况总结如下。

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一是硬件设施配套化。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装修,公寓设有单人间、标准双人间、夫妻间、三人间和多人间,能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经济条件的需求。另外,老人还可以自带家电和小家具,自己布置房间。所有房间均设有高档家具、电视、呼叫器、床上用品和衣被橱、饮水机等设备等。楼道两侧装有安全扶手,方便老人行走。公寓配套设施齐备,配备有值班室、医疗康复室、台球室、餐厅、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室、卡拉OK室等齐备的娱乐设施。楼内每层都设有专用洗漱间,集体供暖,还安装了太阳能淋浴系统。约300平方米的老人活动中心,可满足院内、外各种文娱活动的需要。

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晨曦养老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二是人员配备专业化。对服务人员管理实行五统一的标准:统一服装标识;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管理措施;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动指挥。各岗位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都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上岗后有1个月的试用期,使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入职后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坚持进行在职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服务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11月份10名护工全部参加了市劳动和人社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同时,为方便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每位员工微笑服务,挂牌上岗。这些举措的实施为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建设等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三是管理模式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必要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例会制度、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各项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流程等。为了保障入住老年人身体健康,给老人测体温、脉搏、心率、血压及检查身体等项目。按生活自理程度和是否有感染性疾病分类托护。做好入住老年人的安全工作,配备了保安,安装了室内红外线监控系统、紧急呼叫按钮系统;。针对五保老年人和社会供养人员服务需求不同的现状,实行了分区域供养的办法,在南楼一、二层作为社会化供养自理老年人区域;北侧一、二层作为田镇五保老年人入住区域;南、北侧三层作为不能自理老年人供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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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服务到位亲情化。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出了“精神赡养”的理念,要求工作人员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内心世界、生活习惯,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给入住老人过集体生日,提供生日蛋糕,布置环境,营造气氛,同唱生日歌,共祝寿星健康长寿。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多样、别开生面的文化娱乐活动,并尽可能动员鼓励老人参与互动互乐,我们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社会上如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老人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定期组织老年人到旅游景点参观,以此增加老人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老人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高青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服务内容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收费及入住须知

收费标准:1080-1880/元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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