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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失能失智

¥1800-6300 元

1500张

床位

综合养老院

类型

城市:

山东 烟台 莱山区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4567号(曹家庄驾校以南500米)

成立日期:不详

联系电话:

19923981565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是莱山区建区以来由政府直接投资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总占地360亩,计划总投资10亿元,分两期建设。建设位置在莱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南路西侧,依山而建,自然环境浑然天成,周围空气清洁新鲜,附近有山海路、轸大路、同三高速公路、离青烟威荣城际铁路莱山站500米,市内公交车45路、57路、86路经此通过,交通便利,是区内、区外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理想之地。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
一期工程占地180亩,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500张。项目一期项目设计分为居住组团和服务组团两个部分。
居住组团部分主要包括财政供养、居家养老、介护养老、介助养老等四个分区组团。财政供养公寓设计床位468张。主要承担区敬老院、光荣院等职能,用于全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部分优抚对象疗养和流浪失散人员的收养。介护养老公寓:设计床位600张。主要代养社会上不能自理的老人。介助养老公寓:设计床位292张。主要代养社会上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居家养老公寓:设计床位140张,分为传统式和庭院式两种居住模式,着力营造和增强入住对象的家庭温馨感和环境归属感。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
服务组团部分主要包括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养生餐厅、行政接待中心、老年用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和幼儿园。医疗保健中心主要为入住老人提供中医保健、日常诊疗和定期查体等服务,实现“病有所医”。老年活动中心主要满足老年人的健身和娱乐需求,设有乒乓球室、台球室、图书阅览室、乐器室等健身和娱乐设施,真正实现老年人“住有所乐,住有所养”。养生餐厅主要为入住老人提供健康、养生的饮食新理念,同时满足亲属看望时的食宿需求,也是国内“候鸟式”养老的接待基地。行政接待中心主要为入住老人提供咨询、手续办理、接待等一条龙服务。老年用品服务中心主要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打造一个规模较大、种类齐全的老年用品展示平台,实现老人就近消费。老年大学通过聘请教师、招募义工和网上大学等多种途径,满足入住老人学习书法、京剧等知识的需求,进一步丰富老人的业余生活,实现“有所学,有所乐”。幼儿园:设计规模12个班,通过老少有益互动,改善老人的心态和居住氛围,实现“老少同乐”。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
整个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县级养老服务产业中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档次最高的养老服务基地。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晨曦养老

服务内容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收费及入住须知

收费标准:1800-6300/元
入住须知:
一、入住原则
遵循入住、离住自愿的原则,凡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
二、办理入住手续
1.送养人须提前一天到中心服务台办理交费及相关入住手续。
2.入住老人需要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入住体检,送养人须携带入住老人肝功能系列和乙肝两对半两份化验单,心电图、正位、侧位胸片报告到接待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寓手续。老人入寓后,需要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或屡次违反公寓规章制度的情况,家属应该立即接老人出寓,不得强行入住。
3.根据观察期间老人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征求老人和送养人意见后,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
4.携带送养人和入住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入住老人一寸照片两张,签订入住协议。
5.首次入住缴纳费用:
    自理老人
(1)入寓保证金:单人间、双人间:3000元/人
(2)费用: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
    非自理老人
(1)入寓保证金:5000元/人
(2)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
(3)日常用品费50元/人
三、老人需携带物品
1.自理老人需携带换洗衣服、床单、枕巾、洗漱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2.非自理老人不必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只需携带换洗衣服,水杯即可。凡带入公寓的衣物或被褥,须做好标记,防止丢失。
四、房间安排
1.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老人自身需求,由公寓统一安排房间,如入住后老人需调换房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2.如果跟同住老人不能和谐相处,多次调房仍达不到满意,应服从公寓安排,到单人间居住或自动退房离寓。
3.特护老人根据身体情况需调换房间时不另行通知。
五、护理方式
公寓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和个案护理。如有需要时,请使用呼叫系统,护理员会及时赶到。
六、退费规定
1.请假外出期间,床位费全额支付,伙食费前3顿(含3顿)不退,每满3顿退一天。护理费:前24小时不退(含24小时),超过24小时每满24小时退一天。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不退。
3.退房时床位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护理费、伙食费按天支付。
4.护工请假外出期间,床位费全额支付,护工管理费不退,伙食费前3顿(含3顿)不退,每满3顿退一天。
七、交费时间:每月10日至20日缴纳当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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