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长兴养老院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天河区民政局审核设立的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本院具备专业的养护、托管、娱乐、康复和医疗功能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是规范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院设置在长兴人民医院内五楼全层,医院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养老院楼层相对独立,建筑面积达500多平方米,开放床位40张,设有双人房、三人房等,房间环境优美,均配有电视机、空调、热水器等,同时还配有24小时看护、医生、护士,能随时关心到老人的身心健康。
本院接收有广州市户籍担保的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的离退休人员、能自理、半自理以及完全不能自理、临终关怀的老人。
医养结合,能更好的释放家属的压力,使家人放心,老人安心。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收费标准:3000-6500元/月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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