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客服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3150-8250 元

187张

床位

养老照料中心

类型

城市:

北京 朝阳区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磨房南里32楼

成立日期:2014年

联系电话:

19923981565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原潘家园托老所)座落在潘家园地区磨房南里小区内32号楼,紧邻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图书馆,有着得天独厚的人文地理环境。与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北京工业大学医院、潘家园医院、恒安医院、朝阳区急救中心接壤,尊享丰富的卫生医疗资源。公寓内电梯、无障碍设施齐全,24小时热水,三个可供日晒的空中平台,为老年人提供颐养天年的良好场所。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潘家园老年公寓始建于2014年9月,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四层建筑,房间60间,床位187张,,分别设有两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和独立套房。房间内设有空调、彩电、席梦思床、衣柜等标准配备,并可以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调配医疗床等特助设施,可以满足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朋友的不同需求。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潘家园老年公寓以尊老、敬老、助老为宗旨,全心全意为入住老人服务,共同追求创造快乐的晚年生活。公寓内设有公共餐厅,可满足70人同时就餐,餐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精心安排每日的三正餐、两加餐。聘用具备护理、临床看护经验的专业人员,提供管理规范的无缝隙服务。设有医务保健室,每日有医护人员为老人观察体温、心脏和血压。设有社区医院定期巡诊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指导。与多家医院合作开辟绿色通道。设有棋牌室、图书室、小型活动室、多功能厅,开展书画、手工、合唱、舞蹈等活动,组织摄影、文学讲座等课程,让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挖掘老人的潜力,完善其人生。
潘家园老年公寓延伸服务至社区居民,在辖区开设老人餐桌、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人员的上门服务等,尽可能满足社区老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

服务内容

服务: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住养(自理)、护养(半自理)、安养(不能自理)专业护理;实施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养护照料服务。
服务设施及服务特色:内设食堂、康复室、公共浴房、多功能厅、公用洗漱间、文化活动室、公共卫生间、平台花园。
浴房设有助浴床,为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助浴服务;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节假日为老人安排文艺演出并参与互动,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每月举办一次生日会,为老人庆生。
专业的护理队团队,科学实施日常照护和康复护理。

收费及入住须知

收费标准:

朝阳区潘家园老年公寓-晨曦养老入住须知:
一、入住  
1、坚持老人自愿、家属或单位同意的原则。老人入住时要由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家属或单位主管负责人(赡养人)与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书; 
2、入住公寓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3、入住者需向老年公寓提供三张2寸免冠照片,一张全家福照片;  
4、入住者需向老年公寓提交在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除常规体检外还应包含澳抗、餐前血糖、心电图、胸透、骨密度,如有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精神障碍征兆者需提交三甲以上医院的精神状况鉴定书; 
5、监护人需如实向老年公寓陈述并填写老人病情、生活习惯等,不得隐瞒病情,否则,后果自负;  
6、入住老人需自备衣服、常用药。一次性尿裤和护理垫、床上中单、洗漱及清洁物品、坐便椅、助步器、轮椅可自备或由公寓代买;  
7、老人及家属或单位主管(赡养人)向老年公寓提供双方自愿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入住者由监护人陪同到老年公寓签养老服务合同书。试住期一月。如不适合过集体生活或超过老年公寓的护理能力,老年公寓将通知其监护人或单位主管(赡养人)办理退院手续。 
9、入住者不得带贵重物品入院,如自带贵重物品遗失或损坏等,公寓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方式  
1、提供24小时值班、巡回式服务。 
2、入住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本公寓提供的服务方式、时间、地点和服务内容,擅自行动所造成的自身伤害,本公寓不承担责任。 
3、入住者如属于自理或介助老人,在公寓内活动期间,由于自身身体原因或身体状态导致的意外伤害或疾病,老年公寓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同时报急救中心,但老年公寓不承担赔偿及治疗责任。 
三、有关费用规定:  
老人临时离开本公寓连续一星期的退伙食费,其他费用不退; 
保留床位,每月按时交纳床位费; 
退本公寓:不退一次性入住费。床位费、伙食费、服务费、水电费不足15天按15天收取,超过15天按足月收取。
外出陪同费:80元/小时/人,外出费用由被陪同人负担。  
房间安排 
本公寓分为二、三、四层,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分配房间,如老人有调换房间的需要,在本公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多满足三次调房要求。    
公寓就餐 
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退出公寓  
老人需要退出公寓,由本人或委托人提前一个月向老年公寓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办理相关退住手续。
退住时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