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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花园爱心老年公寓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失能失智| 专护

¥1200-3200 元

80张

床位

综合养老院

类型

城市:

河南 洛阳 洛龙区

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南山大道与厚载门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成立日期:2014年6月

联系电话:

19923981565

只接待养老入住需求,其他不相关人员请勿填写。

在未实地参观前请勿支付任何的定金/押金等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机构简介
我们老年公寓是在民政局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帮助下于2014年6月开办的一所民办养老院。本院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花园村北街,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我们开设有单人间、标准间共计44间房间,能容纳80位老人入住,每个房间配备有单独卫生间、空调、暖气、电视机、呼叫器,并且卫生间安装有无障碍扶手及防滑地面,院内设有活动室和公共浴室并且配备有康复健身器材和棋牌设施,我们的办院宗旨是亲情式服务、家庭式养老、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我们本着爱心、热心、耐心、孝义、仁义、情义的理念。本着“诚信第一”、“专业专注”、“服务一流” 的态度立足。 

服务内容

自理老人:

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打扫室内外卫生2次/日、送开水2瓶/日、理发一次/月、剃须2次/月、日常衣物清洗、剪指(趾)甲1次/周、洗浴热水1次/周、测血压2次/周、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文化康乐活动

半失能老人:

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活动,以及端饭、洗碗、协助洗脸、洗手、梳头、刷牙(漱口)、洗衣服、换洗单子、被罩、枕套、洗鞋袜,协助如厕等。

对轻度肢残和轻度老年痴呆者定时巡视,观察其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的变化,及时进行心里疏导和安抚,协助饮食起居。

完全失能老人:

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为老人穿衣、脱衣、喂饭、喂水、喂药、鼻饲(胃管护理)、尿管导引、定时为老人洗头、擦声、沐浴、定时翻身、更换清洗尿垫、清理便器。

对中度、重度智残和老年痴呆者定时巡视,观察其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的变化,及时进行心里疏导和安抚,协助饮食起居。

收费及入住须知

一、长者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二、长者入住公寓,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现金必须交公寓行政服务中心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时须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四、入住时必须交纳应急备用金5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公寓一直保持500元,离开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备用金未交或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五、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长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六、入住长者的费用不包括:取暖费、降温费、医疗费。若住宿等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七、入住长者离开10天以内各种费用照收,经公寓同意,连续离开10天以上,只收取床位费。

八、凡长者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行政服务中心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九、长者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长者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约附加条款,长者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责。

十、如长者病重未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当月费用不予退还并收取临终关怀费1000元

十一、长者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送养方承担。

十二、长者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方负责。

十三、长者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长者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长者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四、***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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